第(1/3)页 “···丁家侄儿的好意,你们就收着吧。”镇长在权衡了利弊后,收起不愉情绪:“回头给你挑几块好的。” 正所谓吃人嘴软,拿人手短。 昨儿三十来斤的鹿肉,今儿又是七八十斤的大羊。 镇长实在说不出猎物充公,归镇上所有的话来。 什么爬累了,什么烟熏肉好吃,不过都是敲打自己。 他们有本事进山拿,那是他们的本事,能给你些肉来腌制,那都是人家大方。 别人心不足,芝麻没捡到还连跟前的西瓜也掉了。 谁愿意给人做白工? 至少面前这群是不愿意的! 镇长带着人本是来质问的。 结果,让丁老五一头山羊一头鹿给打发了。 回到镇里,人群浩浩荡荡地往昨儿买肉最多的食肆去。 那位老板可是扬言回头若是还能猎到,尽管找他。 相比昨儿,今儿的收获很单一,除了麋鹿就是山羊。 然,十二头麋鹿,四头山羊的数量,不比昨儿给人的震撼少。 等着成排摆开的野畜,老板满脸肥肉都是颤抖的。 他就觉得自己太过骄傲了。 “那什么,之前店里已经腌制不少,我这边,最多就能再挑两只羊,两头鹿。” “大伯,你可有认识的商队?”丁雪薇也没说什么戳人心窝子的话,而是打听。 她这意思是,将手里这些猎物卖给脚商。 昨儿购置的肉类比市场价钱低了六七文,不说多的,就这六七文,转手便是十来两的收入。 十来两,他个把月的盈利了。 “商队镇里不好找,若能再便宜个几文,我倒是能勉强将它们全收了。”老板满肚子心思,出口半点不客气。 昨儿丁雪薇将价钱定在四十文左右,为的就是今天。 在做生意这件事上,她可不认为有人能比得过她。 第(1/3)页